鍾亦翰 與 鍾亦茜 各自吃了一個冰淇淋.
2012年9月28日
2012年6月15日
2012年4月9日
The Hunger Games
昨天看電影The Hunger Games,
片尾曲真的很好聽, 在電影院聽到背脊都涼了, 好棒的歌!!
回家查了一下,居然是Taylor Swift 唱的,
沒想到Taylor Swift 也能唱成這樣,
真是突破個人風格, 難怪聯想不起來,
不過電影不推... :(
2012年3月28日
Lounge Bar 奇遇記
Lounge Bar 奇遇記
蘇軾說人生到底像甚麼?,
就像是老鷹在雪地上留下的足跡一樣,
這首詩是他默默無名時,上京趕考寫在和尚借宿給他的房間牆壁上,
六年後,他當了大官巡視鄉間時看到當年留下的詩,
頓時慨歎萬千..
讓我想到半年前Amilur腳扭傷了,佇著拐杖,
一夥人Karl,達龍,走到搖滾屋聽 Live band 演唱,
Amilur因為腳扭傷很久沒動又胖了不少,佇著拐杖走的很吃力,
沒走多久已經全身被汗水濕透了,
Karl 接過 Amilur 身上的背包,
達龍去攙扶 Amilur 一拐一拐的走著.....
半年後4個人分別已經在不同的公司邁向另一段未知的人生旅程,
泥上偶然留指爪,鴻飛那復計東西。
鴻雁飛走了,那裡還計較腳印留在何處呢?
其實不然,我都還記得,
半年後我們又聚在一起,一樣熟悉的笑容,
Karl女友考上了台北公務員,以後可能會搬到台北住,
Amilur 台南正在找房子 可能會搬到去台南住,
達龍總是環遊世界旅遊,下一站未知...
但是我一定會記得,
在某一間小小的Pub裡,朋友陪我喝了一杯 vodka ,
那濃烈而醇濃的酒精味道沖進鼻子,
Yo! Yo ! Hey man ! Check it out !
哈哈! Whenever you go forever 朋友
點此聽歌
人生到處知何似,恰似飛鴻踏雪泥;
泥上偶然留指爪,鴻飛那復計東西。
老僧已死成新塔,壞壁無由見舊題;
往日崎嶇還記否,路長人困蹇驢嘶。
蘇軾說人生到底像甚麼?,
就像是老鷹在雪地上留下的足跡一樣,
這首詩是他默默無名時,上京趕考寫在和尚借宿給他的房間牆壁上,
六年後,他當了大官巡視鄉間時看到當年留下的詩,
頓時慨歎萬千..
讓我想到半年前Amilur腳扭傷了,佇著拐杖,
一夥人Karl,達龍,走到搖滾屋聽 Live band 演唱,
Amilur因為腳扭傷很久沒動又胖了不少,佇著拐杖走的很吃力,
沒走多久已經全身被汗水濕透了,
Karl 接過 Amilur 身上的背包,
達龍去攙扶 Amilur 一拐一拐的走著.....
半年後4個人分別已經在不同的公司邁向另一段未知的人生旅程,
泥上偶然留指爪,鴻飛那復計東西。
鴻雁飛走了,那裡還計較腳印留在何處呢?
其實不然,我都還記得,
半年後我們又聚在一起,一樣熟悉的笑容,
Karl女友考上了台北公務員,以後可能會搬到台北住,
Amilur 台南正在找房子 可能會搬到去台南住,
達龍總是環遊世界旅遊,下一站未知...
但是我一定會記得,
在某一間小小的Pub裡,朋友陪我喝了一杯 vodka ,
那濃烈而醇濃的酒精味道沖進鼻子,
Yo! Yo ! Hey man ! Check it out !
哈哈! Whenever you go forever 朋友
點此聽歌
春天暖花開數碼天空
跟 Rick ,Eric 去數碼天空
Rick 一路吃吃喝喝..還一直說 不要跟我老婆說我吃那麼多..
他中午吃了雙份鐵板燒,去7-11喝了一罐啤酒,
路邊攤販吃了一根原住民高粱香腸,到了數碼天空他又點了一杯紅酒...
後來回程的路上 Rick 吃太飽就直接就睡著了 ,
我猜 今天應該是 Rick 最開心的一天.
數碼天空稀薄的空氣讓人覺得有點冷,
這裡海拔1200公尺, 中午的豔陽打在身上還是一身寒意,
此刻的心情是很放鬆的,
耳邊飄過慵懶 Bossa Nova曲風音樂,Ba la Ba la...
暫時告別苦命的園區工程師宿命,
此刻的我是 -->我自己
感謝朋友陪伴我,
讓我有機會 Reset 自己到一個 Pure 的狀態...
在雲端的數碼天空 飛翔 飛翔
生命就像一條河流, 朋友像是河流上的小紙船,
有一些, 一個波瀾就打濕下沉, 再也不見蹤影,
也有少許小船,陪伴走過颱風怒潮,
一路走過生命中的狂風暴雨, 依然陪伴在身邊,
超讚的! 謝謝你們,
~給現在還在我身邊的朋友!!
Rick 一路吃吃喝喝..還一直說 不要跟我老婆說我吃那麼多..
他中午吃了雙份鐵板燒,去7-11喝了一罐啤酒,
路邊攤販吃了一根原住民高粱香腸,到了數碼天空他又點了一杯紅酒...
後來回程的路上 Rick 吃太飽就直接就睡著了 ,
我猜 今天應該是 Rick 最開心的一天.
數碼天空稀薄的空氣讓人覺得有點冷,
這裡海拔1200公尺, 中午的豔陽打在身上還是一身寒意,
此刻的心情是很放鬆的,
耳邊飄過慵懶 Bossa Nova曲風音樂,Ba la Ba la...
暫時告別苦命的園區工程師宿命,
此刻的我是 -->我自己
感謝朋友陪伴我,
讓我有機會 Reset 自己到一個 Pure 的狀態...
在雲端的數碼天空 飛翔 飛翔
生命就像一條河流, 朋友像是河流上的小紙船,
有一些, 一個波瀾就打濕下沉, 再也不見蹤影,
也有少許小船,陪伴走過颱風怒潮,
一路走過生命中的狂風暴雨, 依然陪伴在身邊,
超讚的! 謝謝你們,
~給現在還在我身邊的朋友!!
2012年3月10日
《別相信任何人》(Before I go to sleep) 讀後感
這可能是我這陣子看過最好看的一本書了。
這本書的封面和標題實在不是很吸引人,不過在看了第一頁,
沒錯,只有一頁,就讓我不得不想把它一口氣看完。
看完以後跟姊姊說我最近看了一本小說很好看,
話才說完就瞄到她書架上放了同樣一本書,
她說這本書是熱騰騰剛買回來的,才看一半,
我不得不說 : 身為姊弟果然品味相同。
這本書採用一個很有趣、很創新的說故事的方式,
《別相信任何人》的女主角克莉斯汀,每天早晨醒來的時候都會記不得自己是誰,
她遺忘了所有的記憶,只能藉由自稱為枕邊人的班恩之口,
一步步說明她失憶的前因後果,及她因為記憶無法保存過夜所面臨的窘境。
有一位名叫奈許醫師的神經心理師與她聯絡,將她先前所寫下的日記交給她,
她讀完日記,透過日記內容與記憶碎片的交互印證,
她逐漸發現隱藏在現實背後的真相,自我否定、質疑的同時,
發現她即將面臨更大的危機。
這本書是作著華森(S. J. Watson)的第一本小說,他並不是一個專職作家,小說創作只是他的
興趣之一,沒想到第一本小說就拿到亞馬遜書局的2011年驚悚小說類第一名的殊榮。
我覺得能夠成為暢銷小說的原因並不是題材新穎,因為類似的失去記憶的題材多如牛毛,
例如電影「記憶拼圖」、「我的失憶女友」、「記憶裂痕」、「神鬼認證」
連本土連續劇都能插上一腳。《別相信任何人》真正讓人激賞的原因是故事的張力,
它不只是一個精采的構想,還包括推理後揭開的真相,那才是故事的本質。
有別於許多暢銷的推理小說結構複雜,人物眾多,但是虎頭蛇尾的結局令讀者覺得
被擺了一道的感覺,這本書則不會,老老實實的平鋪直敘,但是氣氛營造到位,
書裡詭譎惑人的情節一直延續到最後一頁。
下面是網路上抓下來的《別相信任何人》第一頁,有興趣的朋友可以跟我借這本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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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相信任何人》Chapter 1 我的“第一次”醒來(1)
感覺不對勁,臥室看上去很陌生。我不知道自己是在哪裡,不知道自己是怎麼到了這個地方的。
我不知道怎樣才能回家。
但我一定是在這裡過的夜。一個女人的聲音吵醒了我,剛開始我以為她跟我睡在同一張床上,
然後我才意識到她是在念新聞,
播報聲是從收音機鬧鐘里傳來的。睜開眼我就發現自己躺在這兒,在一間完全陌生的屋子裡。
眼睛逐漸適應了環境,我四下張望,周圍暗沉沉的。衣櫃的門背後掛著一件晨袍——是女式的沒錯,
不過看款式倒適合一個比我老得多的人。幾條海軍藍褲子疊得整整齊齊地搭在一把椅子上,椅子緊挨著化妝台,
餘下的一切在視線裡卻都顯得朦朦朧朧。鬧鐘的結構似乎很複雜,但我找到了一個最像開關的按鈕。
好在它的確有效。
正在這時,我聽見身後傳來一陣斷斷續續的呼吸聲,才發現屋子裡還有別人。我扭過頭,只看見一大片裸露的皮膚,
一頭黑髮裡還散落著星星點點的斑白色。那是個男人。他的左胳膊露在被子外,無名指上戴著一枚金戒指。
我心裡暗暗呻吟了一聲。這麼說,眼前這個男人不僅年紀已老,頭髮已經開始泛白,
而且還結婚了——我不僅勾搭上了一個已婚男人,看上去還正躺在他常常跟妻子同睡的那張床上。
我往後一仰,努力讓自己集中精神。我該為自己感到羞愧。
但我仍然忍不住好奇:他的妻子上哪兒去了?要擔心她隨時可能回來嗎?我可以想像她站在屋子的另一頭破口大罵,
罵我什麼都有可能:蕩婦、美杜莎、蛇蠍美女。我想知道如果她真的現身的話我該怎麼辯解,
也不知道到時候我還能不能說出話來。不過,床上的那個男人看上去似乎並不擔心,他翻了個身,還打起了呼嚕。
我盡量一動不動地躺著。如果遇上這種情況,通常我都記得是怎麼回事,但今天實在一點印像都沒有。
我肯定是參加了什麼派對,也說不定是泡了回酒吧或是夜店。不管怎樣,我肯定是喝得爛醉如泥,
醉得不省人事,才會跟一個手戴婚戒、背上還長體毛的男人回了家。
我盡可能輕手輕腳地掀起被子,坐到了床邊。當務之急,我要去趟洗手間。我沒有理睬腳邊的拖鞋,畢竟,
跟人家的丈夫瞎搞是一碼事,要穿別的女人的鞋卻是絕對不行的。我光著腳躡手躡腳地走到樓梯平台上。
我明白自己身上一絲不掛,所以生怕進錯了門,撞上這屋裡別的住客或者主人家正處於青春期的兒子。
讓人鬆一口氣的是,我看見洗手間的門正虛掩著,便走進去鎖上門。
我坐下來解決了內急,衝了馬桶,轉身洗手。我伸出手拿香皂,卻突然意識到事情有些不對勁兒。
剛開始我沒想通是怎麼回事,不過立刻明白了過來。拿香皂的手看上去不像是我的,那雙手看上去皺巴巴的,
手指也顯得渾圓粗壯。指甲沒有打理過,一個個被啃得光禿禿的,跟我剛剛離開的床上那個男人一樣,
這隻手上也戴著一枚金質結婚素戒。
我睜大眼睛瞪了一會兒,動了動自己的手指。那隻拿香皂的手也動了動手指。我倒抽一口冷氣,
香皂啪的一聲掉到了水池裡。我抬頭盯著鏡子。
鏡中回望著我的那張臉不是我自己。頭髮稀稀拉拉,比我常留的要短許多,臉頰和下巴上的皮膚塌陷下來,
雙唇單薄,嘴角下垂。我在心裡叫了出來,不做聲地喘著氣——如果壓住聲音的話,
我發出的肯定是一聲驚恐的尖叫。
接著我注意到了鏡中人的眼睛。眼眶四周佈滿了皺紋,沒錯,哪怕一切都已經面目全非,
我還是能辨認出來:這是我的眼睛。鏡子裡的那個人是我,不過足足老了二十歲。二十五歲。
或者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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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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